經高淳區人民政府批准,南京市國土資源局高淳分局決定以掛牌方式出讓漆橋鎮雙望公路(老莊山)沿線地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要求(見表)
  備註:其他規劃指標、公共配建及退讓要求按照本次掛牌出讓文件中的高規字[2013]18號文件執行。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者外),可申請參加(具體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須知》)。在競得人所持股份大於50%的前提下,憑《成交確認書》在高淳註冊獨立核算的法人企業對該地塊進行開發建設,開發建設的各種稅收全額交區財政。無正當理由近兩年有不守信用、不按合同期限要求支付土地出讓金的單位和個人不得參加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活動。
  三、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本次掛牌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掛牌出讓文件。申請人可於2014年3月27日至2014年4月15日,到南京市國土資源局高淳分局一樓103室按規定獲取掛牌出讓文件。
  五、申請人可於2014年4月16日至2014年4月28日,到南京市國土資源局高淳分局一樓103室提交書面申請。交納競買保證金及報名截止時間為2014年4月28日16:00。
  經審查,申請人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及提交相關資料,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確認其競買資格。
  六、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地點為南京市國土資源局高淳分局。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一)掛牌時間截止時,有競買人表示願意繼續競價,轉入現場競價,通過現場競價確定競得人。現場競價在每一輪有效報價之後順延5分鐘(不含審查時間),5分鐘之內沒有競買人願意繼續競價的,掛牌主持人宣佈掛牌活動結束,最高價格的出價人為競得人。
  (二)以上地塊範圍內房屋及構築物拆至室內地坪,其餘維持現狀。出讓地塊範圍內桿線、樹木及其他設施等,受讓方可結合規劃設計方案保留,如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讓方自行與有關部門解決,並承擔所需費用。如地下有構築物或其他設施等,由受讓方自行與有關部門協商解決,並承擔所需費用。外部條件(道路、水、電、氣等)均以現狀為準。
  (三)以上地塊掛牌出讓面積以宗地界址圖實測面積為準,實測面積的增減不改變掛牌成交價格,宗地界址圖附後。
  (四)土地出讓金繳納期限
  競得人在簽訂成交確認書後15日內與出讓人簽訂土地出讓合同,並向出讓人繳納全部土地出讓成交價款(其中成交價款的20%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已繳納的競買保證金,自動轉作受讓地塊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出讓金;
  如競得人不能按以上期限和數額支付土地出讓金,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1%。向出讓人繳納違約金。
  八、聯繫方式
  (一)掛牌出讓相關事宜的聯繫方式:
  地址:高淳區淳溪鎮寶塔路296號
  電話:025-57307913
  025-57850557
  025-57307910
  (二)競買保證金的繳納請與我局財務科聯繫。
  電話:025-57307937
  南京市國土資源局高淳分局
  2014年3月27日  (原標題:南京市國土資源局高淳分局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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