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網鳳凰5月5日訊(通訊員 胡明智 胡紅)家住湖南省鳳凰縣的一男子抵擋不住毒品的誘惑,走上以販養吸之路,還將妻子拉上犯罪道路,其毒品來源上線和“馬仔”最終相繼落網。5月4日,鳳凰縣檢察院就此案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最後宣判:宋某、田某、向某、張某等4名被告人分別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被告人田某與向某某是夫妻關係,兩人在鳳凰縣二橋旁邊以開設賓館為幌子販賣毒品。
  經縣人民檢察院審理查明:2011年6月的一天,被告人向某、田某前往張家界洽談旅游住宿業務,期間張家界森林旅行社某管理人員宴請向某夫婦,飯後在酒吧唱歌時,經人介紹認識毒販張某。隨後張某提供冰毒給向某、田某吸食,幾人由此熟識。之後田某、向某每次去張家界,需要吸食冰毒便撥打張某電話要其送貨,雙方便開始發生毒品交易。
  2011年下半年至12年底,田某、向某數次去張家界辦事,曾多次向張某購買冰毒吸食,張某向他們出售的冰毒獲利每克100元。隨著毒癮越來越大,田某夫婦每天要吸食大量毒品,但囊中羞澀。聽說販毒來錢快,夫妻兩人開始蠢蠢欲動。後來,經張某介紹,田某夫婦認識了毒販宋某,由此走上了以販養吸的道路。
  其中,2012年6月的一天,向某、田某去張家界辦事,並住在市區一酒店。向某便電話聯繫宋某表示需要購買冰毒,隨後宋某帶著謝某(另案處理)來到向某夫婦所在酒店。向某向宋某、謝某提出購買100克冰毒,併在與宋某商談中,促成以300元每克的價格進行交易。交易完成後田某夫婦在鳳凰縣自己開設的賓館販賣了78克,其餘用於自己吸食。
  2012年12月,經線人舉報,民警於虹橋旁一邊小房子內抓獲正準備進行毒品交易的田某、向某與張某。宋某在得知張某等人出事後,來到常德隱姓埋名。2013年6月,以為風頭過去的宋某拿自己身份證在賓館為其親戚開設一間房,被網上追逃系統發現,當天民警在賓館將其抓獲。
  庭審時,張某等人先後交代了自己的犯罪經過。針對此起特大毒品案,公訴方稱,田某、向某、張某、宋某等販賣毒品,其行為觸犯了《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分別以販賣毒品罪,運輸毒品罪追究刑事責任。當日,縣人民法院對此案宣判。  (原標題:夫妻染毒癮以販養吸 與毒品“上線”均獲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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